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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 32 No.3
Sep. 30 2016
中華民國一○五年九月三十日出版

醫療人員對藥品聯標作業之認知調查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藥劑部藥師 陳怡靜、陳如慧、林映州、陳立奇

摘要

目的:公立醫院藉由藥品聯合招標方式,「以量制價」,降低購入成本,惟聯合招標「以量制價」策略雖普為人知,但在醫院藥品聯合招標過程只有部份藥師及醫師參與其中,醫療人員在過程中參與較少,對於藥品聯標作業之認知無從得知。本研究期望透過醫療人員對藥品聯標認知題項之探討,來了解醫院聯合招標的現況問題,並針對問題點提出建議,進而提升整體滿意度及藥品品質,提供公立醫院藥品聯合招標作業之參考。

方法:於2015年間,透過會議討論方式設計問卷,完成問卷信度、專家效度並經人體試驗倫理委員會議審查後,以網路問卷方式,調查500名醫療人員 (70位醫師、210位護理師、85位醫技人員、135位行政人員) 對於藥品聯標之認知及建議。

結果:83.6%的受訪者認為自己不了解藥品聯標作業;55.2%的受訪者認為藥品採聯合招標模式不太有利於醫院降低藥品採購成本;6成以上的受訪者認為藥品採聯合招標模式對於管控藥品採購品項數較無關聯、對於提高藥品供貨穩定度不太有幫助。72.8%的受訪者認為自己對於健保的「三同政策」不太了解。45.2%的受訪者認為藥品採購宜採公開招標,23.8%認為宜採選擇性招標;79.6%認為藥品決標方式宜採最有利標決標。以開放式問題詢問受訪者對於藥品聯合招標作業的建議,44名受訪者填覆意見,有54.5%之受訪者認為藥品聯合招標作業除價格外,亦應注重品質。

結論:相較於其他類醫事人員,仍以醫師及藥師對於此招標作業模式較了解,對於健保「三同政策」對藥品價格等關聯性也較清楚。但若要落實藥品聯標模式之推動,實需各類人員共同了解及實行分層負責,才可達到有效推動之目標,進而提升整體滿意度及藥品品質,增加醫院的醫藥照護品質及競爭力。

關鍵字: 藥品採購、聯合招標、政府採購法、Pharmaceutical procurement、Joint pharmaceutical procurement、Government Procurement Law

壹、前言

臺灣醫療環境競爭激烈,許多醫院面臨經營與財務壓力,尤其公立醫院面臨公務預算補助減少、自給自足自負盈虧,且民間醫療院所擴張推擠、健保局總額預算衝擊,使各公立醫院經營面臨極大衝擊。醫院利用聯合招標進行藥品採購,期透過整合採購以量制價,增加與廠商議價空間,降低藥品購入成本1。現行公立醫院之藥品採購須符合政府採購法之規範2,各公立醫院藥品聯合招標 (如軍醫院聯標、部立醫院聯標、市立醫院聯標、輔導會或教育部所屬醫院聯標),皆採公開招標或選擇性招標,以最低價決標方式辦理。另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自103年起首創以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已為國內公立醫院藥品聯標標竿創新作為。

藥品原料、製程品管、運送儲存等攸關藥品品質,中央健保署針對相同成分規格之藥品,亦參考各項藥品品質條件,訂有不同之健保核價3。因健保藥價不同,長久以來最低標之認定各聯標皆採最低折讓標,以避免投標藥品健保價格基準不同之不公平競爭。除以折讓競價外,同時要求除新藥以外必須要有「醫學中心使用」之履約實績方可投標,以控管藥品品質,大多數廠商都可接受藥品聯標制度4。但即便在各醫院聯標皆已訂定相關之藥品品質控管規範,部分醫師仍認為因為聯合採購,導致藥品品質下降或是頻繁更換廠牌5

近年來,由於醫療費用不斷上漲,專利藥及專利過期之原廠藥,價格相對而言較高,具相等性學名藥學理上與原廠藥相同之療效,擁有較低價格之優勢,因此選用學名藥抑制逐年上漲的藥費,已為許多醫療機構之重要用藥策略。但是原廠藥品一旦過專利期,即可能無法與學名藥競價,在市場上是一個值得觀察的現象。醫院藉由藥品聯合招標方式,「以量制價」,降低購入成本,但在醫院藥品聯合招標過程通常僅有藥劑部、總務室成員及少數醫師參與,其他醫療人員較少有參與機會,也較無從得知藥品聯標的實際作業與限制,但卻是第一線會接觸到藥品聯標的結果,包括使用在病人身上的療效。期待透過本研究了解醫療人員對藥品聯標的認知,來了解醫療人員眼中藥品聯標的現況問題,提供公立醫院藥品聯合招標作業之參考,進而提升整體滿意度及藥品品質。

貳、材料與方法

本調查執行期間為2015年間,問卷調查表由醫院資深藥師、相關之專家學者經多次會議討論後彙定,並經由專家效度及信度 (內部一致性的 Cronbach's α係數) 檢測、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 (IRB) 審查通過後,進行線上問卷調查。研究對象為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各單位之醫事人員及行政人員 (不含實習人員及外包人員),並以聯合醫院人員分佈之比例 (醫師:護理:醫技 (含藥師):其他行政人員=14:42:17:27) 隨機選取樣本數 (即70位醫師、210位護理師、85位醫技人員、135位行政人員),共完成500份有效問卷。

本研究使用 Microsoft excel 進行資料收集、建檔及彙整後,以 SAS 套裝軟體建入與處理,依據研究變項的性質運用適當的統計方法分析處理,包括描述性統計、卡方檢定、K-W 檢定 (Kruskal-Wallis test) 及簡單迴歸分析。

參、結果

一、基本資料

受試者年齡分佈以30-39歲最多,佔41%,40-49歲次之,佔25%;女性較多,佔78.4%;執業年資以11-20年最多,佔35%,6-10年者次之,佔20.4%。本院執業年資以11-20年最多,佔26.6%;2年以下者次之,佔22.8%;多數受試者非兼任主管職,佔87.2% (表一)。

 

表一 受試者基本資料

 

二、 對藥品聯標作業與健保三同政策之了解與認知

83.6%認為自己不了解藥品聯標作業,交叉分析受訪者職類並不影響對於聯標作業的了解程度;55.2%認為藥品採聯合招標模式並不太利於醫院降低藥品採購成本;67.4%認為藥品採聯合招標模式對於管控藥品採購品項數較無關聯;60%認為藥品聯合招標對於提高藥品供貨穩定度不太有幫助;66.2%認為藥品聯合招標不太能減少缺藥、換藥情形;72.8%認為藥品採購採聯合招標作業不太符合臨床醫療需求 (表二)。

 

表二 藥品聯標作業認知調查結果

 

分析16.4%認為自己了解藥品聯標的受訪者,82.9%認為藥品採聯合招標模式有利於醫院降低藥品採購成本、63.4%認為有利於管控藥品品質、75.6%認為有利於控管招標品項數;67.1%認為可以提高藥品供貨穩定度、59.8%認為可以減少缺、換藥情形、54.9%認為符合臨床作業需求。

72.8%的受訪者認為自己對於健保的「三同政策」不太了解;81.2%的受訪者認為健保針對過專利期15年以上原開發廠藥品將與同成份規格學名藥核予相同健保藥價是合理的;77.8%的受訪者認為健保「三同政策」下 (同成份規格、同藥價、同品質) 過專利期原廠藥與學名藥品同項競標是合理的。

三、個人對於對藥品聯標作業的看法

45.2%的受訪者認為藥品採購宜採公開招標,23.8%的受訪者認為宜採選擇性招標;79.6%的受訪者認為藥品決標方式宜採最有利標決標,18.6%不清楚決標方式。41.6%的受訪者對於藥品聯合招標的認知管道來自於長官/同事,另有21.4%的受訪者認為沒有管道可以知道藥品聯合招標資訊。以開放式問題詢問受訪者對於藥品聯合招標作業的建議,共有44名受訪者填覆意見,其中有54.5%受訪者認為藥品聯合招標作業除價格外,亦應注重品質;13.6%的受訪者認為應注意臨床用藥安全,尤其不應常更換藥品。

四、受試者職類與認知之關聯性

以簡單迴歸分析來檢視不同職類人員對藥品聯合招標之認知之關係 (表三),僅醫師對於聯合招標有利降低醫院藥品採購成本之看法是較其他醫事人員 (含護理師、行政人員及其他) 傾向同意的 (p < 0.05),此外,也較了解健保針對過專利期15年以上原開發廠藥品將與同成份規格學名藥核予相同健保藥價之「三同政策」(p = 0.0063)。但相較於其他醫事人員,醫師對於藥品聯合招標可減少缺藥換藥的情形、在「三同政策」針對過專利期15年以上原開發廠藥品將與同成份規格學名藥核予相同健保藥價及過專利期原廠藥與學名藥品同項競標是合理的看法較傾向不同意 (p < 0.05)。

 

表三 醫師、藥師及其他人員對藥品聯標作業認知題項之迴歸分析

 

肆、討論

透過調查發現,大部分的醫事人員對於藥品聯標作業都是不了解的,並且在自評對藥品聯標不了解的情形下,認為藥品聯標在降低藥品採購成本、管控藥品採購品項數、提高藥品供貨穩定度、減少缺藥、換藥情形都沒有太大的幫助,甚至不太符合臨床醫療需求。但針對認為自己了解藥品聯標的族群,則有五成以上認為符合臨床作業需求,且可減少缺藥、換藥情形,六成以上認為可提高供貨穩定度且有利於控管藥品品質,達八成以上的受訪者認為藥品採聯合招標模式有利於醫院降低藥品採購成本。顯示應該要讓醫療人員能夠瞭解藥品聯標,才能讓第一線同仁理解實際運作情形。

而分析不同職類對於藥品聯標之認知,藥師對藥品聯標之認知,並未高於其他職類,對於藥品聯標特性亦不了解,而藥師的角色應該是醫院藥品採購政策與病人、其他醫護之間的溝通橋樑,尤其應該要藥師除了臨床藥事服務外,亦能盡量了解藥品聯標之作業與特性,建議除了可以在醫院辦理相關課程外,也應對藥師進行教學,以便將相關訊息傳達給民眾與其他醫療人員。

伍、結論

透過本研究瞭解到醫療人員目前的認知、之後該加強宣導的部分。建議未來應針對各類醫事人員辦理相關藥品聯標課程,以不同角度切入並分析優缺點,使相關人員能熟悉內容,有利於業務推動。因本研究目前只調查各職類人員對於藥品聯標認知面項,建議後續可加入態度或是行為面項,增加其他變項來進行資料蒐集,以更深入探討研究議題,可使研究更為周全。

 

 

 

 

 

A Survey of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Joint Pharmaceutical Procurement Procedures by the Medical Staff

I-Chin Chen, Ju-Whei Chen, Ying-Chou Lin, Lih-Chi Chen
Department of Pharmacy, Taipei City Hospital

Abstract

Objective: Public hospitals generally adopt the volume purchase in the drug procurement to lower the purchase cost. The concept of volume purchase is well understood by most people; however, only a few people are involved in the procurement process, thus the detail is poorly understood by medical staff. This aims to survey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joint pharmaceutical procurement by medical staff in order to identify barriers to the current practice and make recommendations in hope to increase the overall satisfaction and improve the quality of the procurement. The study result could be a useful reference to other hospitals.

Methods: In 2015, 500 hospital staffs were surveyed online. These included 70 physicians, 210 nurses, 85 supporting medical professionals, and 135 administrative personnel. The questionnaire was tested for reliability and validity and approved by the 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 (IRB) prior to conducting the study.

Results: 83.6% of respondents did not understand the joint pharmaceutical procurement, 55.2% felt the current procurement did not lower the purchase cost, and over 60% felt the procurement did not help to control the hospital drug formulary size nor the stability of drug supplies. 72.8% of respondents did not understand the three-same policy promoted by the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45.2% agreed that the procurement should be open tendering, 23.8% preferred the selective tendering and 79.6% chose the most advantageous tendering. In regards to open-ended questions, 44 respondents answered and 54.5% expressed that pharmaceutical procurement should emphasize on the drug price and the quality.

Conclusions: In comparison to other medical personnel, physicians and pharmacists seem to know more about the pharmaceutical procurement and how the three-same policy affects the drug price. In order to achieve a successful procurement, all hospital staffs should understand the purpose of the joint procurement and execute related tasks accordingly.

參考資料:

1. 陳素蜜。四家署立醫院實施藥品電子採購系統對藥品庫存管理效益之評估研究 [碩士論文]。高雄醫學大學藥學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2005。

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政府採購法, 2016。[ 檢索日期 2016 年 3月 19 日 ];取自:http://lawweb.pcc.gov.tw/LawContentDetails.aspx?id=FL000659&KeyWordHL=&StyleType=1

3.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2016。[ 檢索日期 2016 年 3月 19 日 ];取自:http://www.nhi.gov.tw/webdata/webdata.aspx?menu=17&menu_id=660&webdata_id=4295

4. 許志仁、黃新福。健保藥價政策對公立醫院藥品聯標效益之影響性研究 [碩士論文]。銘傳大學管理科學研究所, 2013。

5. 羅淑玲、郭乃文。醫院實施聯合採購現況分析 [碩士論文]。臺北醫學大學醫務管理學研究所,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