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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 31 No.3
Sep. 30 2015
中華民國一○四年九月三十日出版

公部門醫院藥師談臺灣醫藥分業


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藥劑科藥師 陳素蜜

摘要

臺灣實施醫藥分業處方釋出即將屆滿二十個年頭,以在公立醫院服務的角度,回顧過去推動醫藥分業處方釋出作為,由政府端、公立醫院端、藥師公會團體端、健保特約藥局端以予探討。這二十年當中的演變,由雙軌制醫藥分業分布、雖衍生診所聘藥師執行調劑業務或門前藥局的產生等;惟最珍貴的變化,民眾普遍知道可以選擇住家就近健保特約藥局調劑領藥與好處。當今,「醫藥分業處方釋出」燃點已起迅速成火海的機會已至,我們藥界伙伴們如何掌握這有效契機,實有賴公會團隊擬具體策略與政府、醫師團隊、醫療團隊等之合作!

關鍵字:醫藥分業處方釋出、雙軌制醫藥分業、門前藥局

壹、前言

我國臺灣自民國86年3月1日依據藥事法第一○二條規定實施醫藥分業1。臺灣,原本只有勞工保險 (勞保)、農民保險 (農保)、公務人員保險 (公保) 等醫療保險,無法照顧到全體國民;政府為增進全體國民健康,於民國84年3月開始實施「全民健康保險」,以提供醫療保健服務。依據民國82年公布實施之藥事法第一○二條「全民健保實施二年後,醫師調劑以在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或醫療急迫情形為限」,啟動了台灣醫藥分業的實施2。民國84年全民健保試辦醫藥分業,初期考量民眾改變就醫取藥習慣非一蹴可及,因此,民國85年醫藥分業採雙軌制方式進行,診所可聘藥師,至民國86年台灣各地區逐步實施醫藥分業。

貳、醫藥分業處方釋出之過去、現在

一、推動面

任何政策的推動與落實是需要時間的、及需要政府與各層面專業人員一起努力的。「醫藥分業處方釋出」,由於時空背景的差異,早期要推動它真的困難重重;各社區健保特約藥局分布不普遍、專業度也不夠積極,備藥不易;藥房、西藥房、藥局林立,民眾無從判別,種種因素,迫使醫藥分業處方釋出必需採取漸進式實施,不可能馬上單軌制處方全部釋出。再加上醫藥分業「處方釋出」主張權在病人,病人必需非常清楚醫療院所外面哪裡可以領到藥品,以及為何他必需去醫療院所外面健保特約藥局領藥?病人必需清楚而且也認同了,他才會有願意去健保特約藥局調劑領藥,病人願意去健保特約藥局領藥,處方箋自然就釋出了,「醫藥分業」自然就落實了。政策執行成功需每一個層面環環相扣,相互影響,然而,如何讓每個正向層面自然環環相扣妥適,這是需要努力下功夫與用對好方法的,爭取民眾認識、認同和使用它,以民眾端的角度去思考與執行。

「醫藥分業處方釋出」,制度的美意首重醫療團隊密切合作為病人用藥安全把關。在病人端,由於「全民健康保險」實施後病人就醫方便與就醫付費便宜,以及健保的轉診制度未落實,造成病人在多家醫療院所間重複遊走就醫;而醫療端,早期資訊化不普遍,各醫院病歷與用藥記錄不易互通,爰極易發生病人重複檢查或開方的情況發生。所以政府推動「醫藥分業處方釋出」之首要目標係為病人用藥安全把關;當民眾在不同醫療院所看病,可持處方箋選擇住家附近方便信任的健保特約藥局調劑領藥,藉由藥局建立的完整藥歷檔、藥師提供的專業服務,可避免病人因不同院所間重覆用藥、藥品交互作用、或副作用等情形造成危險用藥,藉以確保民眾用藥安全。

「醫藥分業處方釋出」實施這二十年當中,歷經政府請各前省立醫院配合處方釋出、各縣市藥師公會也派員於各當地大醫院藥劑科前宣導、及利用每一場次社區正確用藥宣導活動等措施來宣導醫藥分業處方釋出,指導病人持處方箋在住家附近健保特約藥局調劑領藥。更積極之作法,政府曾利用委託計畫於部分省立醫院 (後改隸為署立醫院,現為衛生福利部附屬醫院) 開發建置「處方釋出系統」,處方箋釋出系統能將醫院診間由 HIS 系統所列印出的處方箋透過電子傳輸的方式送達至病人指定 (或其住家鄰近) 之健保特約藥局,藥局則建立病人用藥資料庫、管理備藥與病人藥歷檔,遇到藥品不足時,立即尋求供補管道以快速提供藥品 (物流藥商),避免病人於藥局內等候多時或告知病人擇期再來的窘境,特約藥局的藥師亦加強提供對病人的關心及用藥知識的解說,以專業的服務提升藥師的專業形象。由於全省各縣市幅員廣闊,當時健保特約藥局未於各地或鄉間普及、相關作業資訊化不普遍,所以實施起來總有其困難處;該系統後來由台北市藥師公會運用於北市處方釋出,基於一些特定因素,仍未能推廣運用。

為因應政策推動過程的挑戰與磨合,所以醫界、藥界陸續產生一些因應措施;藥界採取:藥品物流快速供藥系統的產生、健保特約藥局自律-處方藥品不可替代、健保特約藥局軟硬體設備設施提昇、專業服務形象與能力提昇,社區藥局藥師走入社區執行藥事照護,利用各種機會教育民眾,促使民眾漸漸知道2、3次慢性病連續處方箋 (以下簡稱慢箋) 可就近至健保社區藥局領藥,不必像以前為領藥而舟車勞頓奔回原醫院拿藥,這讓病人切實感受到好處與方便;而社區藥局在慢箋的備藥上也較容易掌握、可適時適量精確準備藥品以執行業務,提昇服務品質;社區藥局藥師的專業服務讓病人信任了,使民眾願意來、喜歡來社區藥局領藥,這就是正面循環!醫界的因應:「門前藥局」的形成,它是掩護在合法的醫藥分業處方釋出下,診所為賺取藥品差價與利潤,而犧牲民眾用藥安全的原意。

二、處方釋出率與成效面

二十年過了,病人持2、3次慢方至就近健保社區藥局調劑領藥,是有增無減的以衛生福利部附屬醫院處方釋出數據說明這些現象。衛福部附屬醫院,都會型醫院慢箋釋出率須達30%以上,偏遠醫院釋出率須達15%以上;全省26家部附屬醫院 (不含雙和醫院) 自民國101年起釋出率平均值呈現逐年增加趨勢:都會型醫院 (含基隆、台北、桃園、豐原、台中、台南醫院) 101年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釋出率平均值24.77%、102年釋出率平均值25.80%、103年釋出率平均值28.19%,山地離島偏遠醫院 (含金門、苗栗、彰化、南投、嘉義、朴子、新營、旗山、恆春旅遊、澎湖、台東、花蓮、屏東醫院) 101年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釋出率平均值18.99%、102年釋出率平均值20.67%、103年釋出率平均值22.76%,特殊療養院 (含玉里醫院、八里療養院、樂生醫院、桃園療養院、草屯療養院、胸腔病院、嘉南療養院) 101年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釋出率平均值28.62%、102年釋出率平均值29.35%、103年釋出率平均值31.35%。這些都是因為藥界前輩、藥界團隊、藥師個人等種種努力而達到的雖然離全面醫藥分業處方釋出或許尚有一段距離,但燃點已起迅速成火海的機會已至,藥界伙伴們一起再努力再加油

參、 醫藥分業處方釋出未來推動之我思我見

一、 日本醫藥分業處方釋出標竿目標與借鏡

日本早期的醫療模式與臺灣絕對是相同的,病人看完病於診所 (或醫院) 內直接領藥回家。日本醫藥分業處方釋出前後也花了近四、五十年的時間,日本現在處方釋出幾乎已達100%,如何達到呢(一)醫師、藥師專業人員間和政府間良性互動及藥師公會努力運作,是醫藥分業持續進步和成功的必要條件。(二)藥師團隊付出了許多努力,按部就班推展、及為會員服務與形象的提昇。(三)與醫師團體合作和政府的支持、民眾的認同,也是長期累積成功基礎。(四)加強促進專業間合作及藉由各種衛生教育宣導,努力提昇民眾認同。以上均是我國醫藥分業可借鏡學習再加油的地方3

日本醫藥分業處方釋出初期,也有同本國現況的門前藥局,後來(一)透過政策協定保險給付的差別利益及合理調劑量的設定,不同的給付制度,使其無利可圖,致門前藥局日益萎縮。(二)違反醫藥分業精神的,由衛生行政單位加以輔導要其改善,否則醫師、藥師將被停業一至數年。(三)合理調劑量的限制及藥價差的壓縮,讓醫師沒有意願經營門前藥局。以差異性給付方式等合理行政介入亦是值得我們推動醫藥分業制度的參考3

二、 本國健保特約藥局或示範藥局之經營與服務思維

關鍵思維:為病人設想,處處落實為病人方便及需要的具體表現。健保特約藥局有寬敞的調劑室、明亮的空間,邁向資訊化、超市化等軟硬體設備是絕對必要的;更重要是藥師的專業服務,藥師與病人的互動和彼此的尊重和關懷,有效率地為病人調劑服務,提供藥歷管理及用藥指導、用藥諮詢、慢性病用藥指導、病人住家用藥指導等。讓病人信任、滿足需求,每家健保特約藥局應盡力地思考如何更完善地為民眾服務,以吸引病人再次光臨,讓病人信任與滿意是健保藥局目前重要課題。

三、 藥師公會團隊應再積極介入及研擬新的推動方案突破現況,以達百分之百的醫藥分業處方釋出

(一)如何對其會員服務。推動標準示範藥局,藥局的外觀和內部設施情形畢竟是民眾的第一印象。繼續教育,提昇藥師各項知能,除藥學專業,新藥之知識補充、保險藥品給付規定、藥局與病人之經營理念等教育,及持續辦理全國性醫藥分業處方釋出之宣導活動。(二)如何讓大型醫院、財團醫院、以及診所等之處方可以釋出。公立醫院已扮領頭羊角色,全力配合政策鼓勵病人回社區就近由臨近社區健保特約藥局調劑照顧。但其他大型醫院、財團醫院、以及診所等其是否願意將處方全交由病人,由病人選擇至臨近社區健保特約藥局調劑領藥,將是一大考驗。以及一般處方箋 (非慢箋),社區藥局如何備藥,這都亟待藥師公會團隊、醫師公會團隊、政府等介入協調一起合作,才有更強的好契機。(三)請政府將「醫藥分業處方釋出」列入每年之年度施政計畫與對立法院的施政報告。所以藥界公會團隊要有系統擬具每年目標與作為,步步為營,以一步一步達到目標。

四、 e化雲端化的到臨、各面向再努力合作臨門一腳,「醫藥分業處方釋出」將水到渠成

目前臺灣持慢箋的病人普遍知道可至健保特約藥局調劑領藥,只是他們尚未普遍至健保特約藥局調劑領藥,而選擇回原醫院所領藥,除了病人的習慣性以外,其實是病人對於原就醫院所藥品的信任與信心!唯有透過藥師團隊的自省、自強及積極的回應民眾的需求,並與醫師團隊醫藥合作,及政府端等再積極協調政策執行面,將使醫藥分業處方釋出政策確實落實。

肆、結語

政策的實踐與促成其原動力或助力是多方面的,如果沒有將服務對象的需求加以滿足,種種措施,到頭來仍不易被民眾認同與支持的,當然也需要政府政策面制度面支持。好的政策形成後,需大力用力持續宣傳出去,民眾才知道要用、可用、好用、愛用,口碑相傳,百分百「醫藥分業處方釋出」就水到渠成。

 

The Point of View from a Public Hospital Pharmacist of Taiwan’s Policy Separating the Dispensing of Medications from Physician Medical Practice

Su-Mi Chen
Nantou Hospital,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Abstract

For almost twenty years, Taiwan has implemented the policy of separating the dispensing of medications from physician medical practice. This review will be from the point of view of a public hospital pharmacist of the implementation this policy by; the government, public hospitals, the pharmacist association and contracted community pharmacies. A result of this policy allowed a "double track" system; clinic or hospital pharmacies dispensing medication and/or contracted community pharmacies dispensing medication. A significant result of these past two decades is that patients can choose the most convenient location to refill their prescriptions, either clinic/hospital pharmacies or contracted community pharmacies. Opportunities have been created by this policy, separating the dispensing of medications from physician medical practice, for pharmacists and their partners. Its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will, however, need special strategies and cooperation among all relevant groups.

 

參考資料:

1.沈愛玉、毛志民、湯金獅、賴明灼、李蜀平:民眾用藥知識與醫藥分業認知的探討。藥學雜誌2008;24:25-30。

2. 政院衛生署:九十六年度科技研究發展計畫醫藥分業分析及推動策研究期末報告。

3. 中央健康保險局91年3月8日出國報告:考察日本醫藥分業暨相關健康保險給付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