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874年日本頒布新的醫療制度法令,同時開啟了日本藥學教育,在此之前日本並無醫藥分業亦無法定的藥劑師 (日本稱藥劑師,台灣稱藥師) 的存在。傳統的日本藥學教育承襲自德國,以藥物研發和製藥技術為主,修業年限為四年。因應少子化、人口快速老化、多重疾病、長期照顧發展,以及醫藥分業單軌制實施後民眾於社區藥局調劑取藥比例逐年增加,此社會及醫療結構面的改變,促使藥師發揮除調劑之外的專業面服務,2000年,遂開始規劃藥學教育改革,並自2006年起改為四年制與六年制並存,但明定六年制畢業生方能報考藥劑師國家考試,用意是藥劑師必須提升能力以照顧病人,並肩負社區照護;公共衛生的推廣和與其他專業人員互動。日本經驗是藉由政府制度面的改革,由教育部及藥學相關團體共同研擬教育出符合人民需求且具社會聯結性的專業藥師。
關鍵字: 藥學教育、醫藥分業、處方釋出、pharmaceutical education、separation of dispensing from prescribing、prescription release
壹、前言
2016年8月起台灣將有9所藥學系,每年有近千位藥學生入學,目前藥學教育制度有四年、五年和六年制並存,並有兩所屬技職體系 (嘉藥及大仁),七所屬高教體系1,課程內容略同,且修習學分後的藥師國家考試資格及就業取向與學制無關,導致藥師專業究竟屬高等教育抑或技職教育,或需花費多少修業年限仍無共識。反觀鄰國日本,於十年前即開始規劃並逐步推動藥學教育的改革,目標明確,以社會趨勢及人民所需為考量,其過程需要政府,學界及民眾就法規面、制度面共同修正,方能有所進展。
貳、日本藥學教育改革
日本現有74所藥學系 (其中3所公立、14所國立及57所私立),每年入學新生約13000人 (統計至2014年4月)2。日本藥學教育起源於1880年,肇因1874年政府頒布了新的醫療制度法令。歷經126年變化,逐步修正於2006年公布六年制藥學系畢業生方能報考藥師執照考試 (表一)3。
表一 日本藥學教育改革大事件
參、日本醫藥分業
日本醫藥分業自1951年制定「醫師法、牙醫師法及藥事法」並在1956年4月修正部分條文後,處方箋釋出就正式成為法制4,但仍超過半世紀以上的努力直到2003年處方釋出率才達50% (圖一)5。政府和藥學會二者在這過程中扮演重要推手,利用鼓勵、漸進、輔導的方式推行,如整理藥劑師法和醫藥分業有關的法令、設立藥品供貨與管理中心、調整診察費與調劑費給付、制定藥劑師持續教育及研修規範、實施藥歷管理、公布藥價基準及檢討得失利弊等,對醫師端則以提高診療費、釋出處方費與稅金優惠等,政策面的規範包括:規定國立醫院處方釋出率達70%以上,藥局每日調劑來自同一醫療院所處方箋不得大於70%、藥師每日調劑以40張處方為上限,藥品交付時須提供藥品副作用說明等。其中最大關鍵為藥價差,當藥價差由15%降到2%時 (圖二),處方釋出及在社區藥局領藥上升至51%以上 (圖三),正式邁向醫藥分業分水嶺。初期,因醫師與藥劑師和病人之信賴尚未建立,醫師往往要求初診病人在藥局調劑後,將藥品帶回診所確認後再服用,病人對藥劑師調劑的藥品也會主動給醫師瞭解。藥劑師受到醫師及病人共同監督,一起成長。
圖一 處方箋數和醫藥分業率的推移
圖二 保險政策與醫藥分業及藥學教育相關性
圖三 處方箋釋出於社區藥局調劑率2
肆、討論
就日本經驗而論,藥學教育改革是伴隨著醫藥分業政策發展,而醫療政策的走向取決於人民的需求。當有愈來愈多的人因老化、多重疾病、醫療專業及照護人力短缺等因素,須提供在地化專業服務時,藥劑師在醫療照護之角色要重新被定義。隨著醫藥分業制度逐年完成,更多民眾走進居家附近的社區藥局,導致社區藥局執業藥師人數大幅增加 (圖四)。政府思考著,民眾該受到怎樣的專業服務而目前訓練出來的藥師是否有足夠的能力提供此服務,因而有了重新規劃藥學教育的想法。新一代的藥劑師被期待著以基礎藥學及臨床藥學為基礎的整合性科學、能具臨床藥學研究並活躍於公共衛生領域,更具良好溝通技巧及能力。這些規劃與期許可能於四年制藥學系要達成有困難。
圖四 日本藥劑師職場分布演化2
藥學教育應是多元的,但以目前就業趨勢,無論台灣、日本及全世界,均導向以面對面 (face to face) 服務病人的臨床藥學為主軸,以日本為例有超過七成 (73.4%) 畢業生在社區藥局及醫院內服務 (圖五),在六年制畢業生同上述職場執業分布則有67.8% (圖六)。這是市場機制,主要決定於薪資及工作內容。
圖五 日本藥劑師就業職場分布2
圖六 六年制畢業生藥劑師就業職場分布
伍、結論
「看病找醫師 用藥找藥師」不是一個口號,是必須落實的政策,但是如何讓人民重視藥師,提高專業地位,有賴專業加深和照護能力增強。一個政策的改革與推動不容易,雖各有立場,但政府於醫藥政策、保險給付及照護規畫要以全體國民的健康福祉為優先,教育部及藥學教育者在課程規畫上應考慮教育出來的是否為國民期待的藥師。有志成為藥師的藥學生們應考慮專業教育及訓練是否足夠,共同為提升藥學教育目標而努力。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日本經驗提供我們,藥學教育制度的修訂應由政府提出目標,由教育部及藥學教育者引導,醫院和社區藥局的藥師共同努力指導, 才能共創藥學新境界。
Janpan Pharmaceutical Education and Separation of Dispensing from Prescribing
Tzu-Chueh Wang1, Ru-Shu Wu2, Shu-Mi Chen3, Jen-Chieh Wang4, Fen-Ming Huang5Department of Pharmacy, Chia-Nan University of Pharmacy and Science1
Pharmaceutical Care Affairs Committee2
Lotung Poh-Ai Hospital3
Jia He Pharmacy4
Hong Shin Pharmacy5
Abstract
A new regulation for the medical system was enacted in 1874 and therefore began Japan pharmaceutical education. Neither separation of dispensing from prescribing nor pharmacists existed until those reforms. Traditional Japan pharmaceutical education was derived from the Germany and constituted a four-year mainly focusing on the research of medicine and development of pharmaceutical manufacturing technology. Due to the changes of social structure and health-care system such as the low birth rate, rapid aging of the population, multiple illness of the individual, development of long term care, and the yearly increasing demands for prescription dispensed in the community pharmacy, an education revolution started in 2000, pushing pharmacists to provide more professional services other than dispensing. The education duration was extended from four years to six years to improve the ability for care patient and community-care, public health promotion and interaction with other professionell. With the reformed system, pharmacy students will be educated to meet the people's needs and have the social connecting role in the community.
參考資料:
1.李志恆、馮齡儀:我國藥學教育改革現況與問題(一)。藥學雜誌 2015;第31卷第2期: 2-5。
2. 公益社団法人日本薬剤師会(2014-2015)。日本薬剤師會的現況。2016年8月 7 日取自http://goo.gl/Mpxeb7。
3. 嘉南藥理大學國際校長論壇2016。日本東京藥科大學笹津備規校長講稿。
4. 蔡昭華:從醫藥分業探討基層醫療診所藥師之角色。國立中山大學人力資源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2002. 89p。
5. 王惠珀:多元化藥學教育之我思。藥師周刊 2008;第1581期:第2版。